经社区两委会研究、居民议事会讨论决定:
一、2009年股份发放事宜具体如下:
1、2008年已享受股份的人员及持有股金数保持不变。
2、凡是有股份分配权的清波社区居民,其子女还没有享受股份分配的为此次调股新增对象。
3、统计截止时间为:2009年12月31日
4、死亡居民按规定:当年享受,次年退股。
5、属于上述新增人员家庭,请与各自居民小组长联系。
二、小区商铺事宜
1、清波小区A区(清百西一路54号)的商铺为未征地安置小区的配置商铺。
2、此段商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。
3、联系人:潘女士
4、地址:清波新区社区公共事务所(清百西二路49号)
5、具体详情见“小区商铺招租细则”
6、咨询电话:61865309
清波社区居民会
2009年12月23日